劇場之外的「非臺灣人」

2024 - 11 - 26 | 創作手記, 製作

「護照過期就不是國民」

 

「要有戶籍才有身分證」

「有國籍就有護照,但有護照不一定會有身分證」

 

「妳為什麼會沒有戶籍,每個人都應該要有才對吧?」

筆者|李宥璇

國籍/戶籍?

在《亡命紀事:我是誰?》中,多次提及「戶籍」與「國籍」。根據中華民國《入出國及移民法》(下稱《移民法》)及《戶籍法》中的說明,「國民」是「指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而戶籍則需要經由「登記」取得。 出生在臺灣、父母皆是國民的「我們」,在懵懂未知的時候,就自然而然地取得國籍、身分、戶籍。無戶籍國民則需要經過諸多繁瑣的過程,才有機會取得戶籍,從而享有多數作為「臺灣人」應有的基本權利。更遑論在臺灣的「非臺灣人」。 近年,臺灣的「黑戶」來源由因其他各種因素形成的「無戶籍國民」(如本劇中的「女」因其僑胞身分獲得國籍,卻無戶籍)1 轉為失聯移工及黑戶寶寶。移工的引進自有其脈絡,但為何「失聯」?如何找到他們?又如何既不去無視「我們」與「他們」間不可消弭的差異,又讓各自擁有基本的人權,還能找到彼此共存的方式,則是更為複雜的大哉問。

國籍的取得

在臺外國人欲取得國籍,可參照《國籍法》第三至四條上「明確」的「歸化」說明,又因其血緣、姻親關係、年齡等因素有不同規範。以成年者論,則須至少達成「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三年以上」之條件,如不滿足姻親、受收養等特定條件者,更需合法居留達五年以上。 然而,《移民法》中卻依居留者在臺從事行業對居留時間有不同的規範。移工於臺灣從事行業本就有嚴格規範。且直至2022年,政府推出「移工留才久用方案」以前,多數「藍領」移工(正是東南亞移民從事行業的大宗)更屬《移民法》不可居留超過三年的範圍。「移工留才久用方案」亦僅包含社福類,及製造、營造、漁業、農業等產業之從業人員。前陣子,餐飲業從業人員不足的訊息沸沸揚揚,但從事相關領域之移工即使艱難地取得了從業許可,亦不符合申請條件。因之,取得三年以上居留資格對東南亞移工在制度上有其苛刻之處。

「逃跑」的移工

那麼,不能成為「臺灣人」的「他們」又為何而逃?即使並非國民,也無法取得戶籍,合法於臺灣工作,仍能享有「基本的生存權益」。在不違背相關法令的前提下,移工亦可於三年內回國,之後可選擇是否再次來臺。 關於這個問題,我們需要考慮東南亞移工在臺工作的實際狀況。東南亞移工於臺灣就業,即使未達居留期限,亦有與雇主合約期限的考量,更有轉換雇主困難 2、仲介收取大量佣金 3、勞動權益不佳等狀況 4。由此,「失聯移工」的人數節節攀升。 但在問了「為何而逃」之後,我們還需面對「逃跑了,然後呢?」的另一個問句。移工居留於臺灣是因其「職務」,其失聯依《就業服務法》第56條說明,為「雇主應通報」的事項。若經認定為失聯移工,則需要面臨罰緩、遣返不得再來臺的責罰。最糟的情況,他們甚至可能喪失生命 5。 諷刺的是,或因應失聯移工人數攀升,《移民法》於去年5月修法,明訂「逾期停留或居留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卻反倒增加移工主動投案的難度 6。 而今,失聯移工人數還在上升,更有與此相關的懷孕移工、黑戶寶寶議題 7。「他們」無法成為「我們」,卻成為了某個引發治安問題的群體、解決缺工狀態的工具。

 「我看到了,正前方的那張廣告。黑色主視覺的底圖,三隻白鴿飛往畫框之外的現實世界。上面寫著斗大的幾個字」

「你還要繼續逃下去嗎?」

「主動投案吧!不要再過著逾期的人生」

「逾期人生?」

「結束黑戶的日子,投向光明的未來」

筆者並非法律或社會學專業,光是整理、理解上述資料就就遭遇到了很大的困難(也不禁想到,作為本文討論主角的「移工」又該如何去認識到這些資訊呢?),自然無法對相關法令及舉措妄加論斷,更不敢說自己有任何創發的建議。但整理其間,我回想起大學時代課堂修習「臺灣史」的往事。彼時,授課老師李文良先生曾提及,日治初期總督府針對路上便溺有嚴格的規範,而臺灣人對此則有反彈聲浪。老師並未對雙方立場加以評論,只是提醒我們,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法律?是因為當時有這樣的狀況出現,所以執政者需要對此處理。儘管對在此領域深耕的前輩及一線工作者有莫大敬意,但我仍衷心希望,有朝一日我們能不再論述移工,不再有人為他人的權益努力。


  1 關於這類無戶籍國民的調查及故事,建議參考: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一線之遙:亞洲黑戶拚搏越界紀實》(臺北:財團法人導航基金會、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2015)。而產生的原因或可由《國籍法》立法沿革窺見端倪。 2〈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第11條說明,移工轉換雇主期限以六十日為限,僅得展延一次,同樣以六十日為限。 3 依臺灣目前最大量移工來源印尼為例。印尼人來臺工作除機票外,需處理出入境及簽證、良民證等辦理事宜,並由仲介介紹找到合適雇主。來臺費用就可能逾新臺幣 20 萬元。相關情況已有若干媒體及社會工作者纂文論述,近期資料見《獨立評論@天下》相關採訪。 4 除去黑工、雇主或仲介剝削等非法情事,部分移工或能獲《勞動基準法》最基本權益的「保障」,而家庭類看護工不適用《勞基法》。 5 關於失聯移工的狀況及相關法令,可參考TIWA「逃跑外勞」一文。 6 可參考《聯合新聞網》相關報導 7 近年以移工議題為核心的著作增多,如欲了解更多移工相關在臺現狀,建議參考簡永達,《移工築起的地下社會》(臺北:春山出版,2023);逃跑外勞、四方報,《逃 : 我們的寶島,他們的牢》(臺北:時報出版,2012)等著述。

 足跡——《亡命紀事:我是誰?》

2019年,受到林欣怡、林沐宏 〈隱形的國民〉《飄移計畫——貨櫃中繼十二日》(演摩莎劇團製作)啟發,編劇郭宸瑋的創作靈感自此開始。

2020年6月,宸瑋於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劇場藝術研究所就讀期間,在「劇本創作研習II」的課堂中,首度完成此劇創作,同年11月,經由其主修老師于善祿的指導,完成第二稿版本。

2021年,此劇獲得「第五屆全球泛華青年劇本創作競賽貳獎」,並由官方邀請戲劇顧問陳佾均協助完成第三稿之修改。

2024年,本作獲得「113年文化部扶植青年藝術發展計畫」補助,開展田野訪談,並在原有劇本上,補充東南亞移工、黑戶寶寶議題的背景故事,完成第四稿的劇本修訂。

 

主辦單位|饕餮劇集
編劇|郭宸瑋
導演|林頎姍
導演助理、製作助理|簡郁庭
演員|林沐宏、林筠喬、魏伶娟、張采軒

製作人|李宥璇
行銷統籌|浩明創意工作室
行銷企劃|張晏綸
行銷協力|陳雨澤
平面設計|六六
平面攝影|陳宥中

燈光設計|王宥珺
燈光技術指導|曾擇弘
音樂設計|周宣宏
舞臺設計|張皓媛
服裝設計|柯采瑜
影像設計|孫旻
舞臺監督|陳暄雅
硬體協力|來欣有限公司
影像紀錄|西照日影像工作室
田調協力|高紹芳、劉芸禎

指導單位|文化部
贊助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本節目獲113年度文化部「扶植青年藝術發展計畫」補助

特別感謝

個人_林欣怡、林沐宏、洪珮菁、黃馨玉、于善祿、黃翠華、龔尤倩、陳佾均、吳政翰、曾冠菱、施逸翔、蕭以采、李凱莉、楊婕妤、郭立凱、游東霖、喬絲芬(Josephine Wu)、張正、 陳業芳(Charis Chen)、官宸誼、ANING YULI ANA、YANTI、過去在工廠陪伴宸瑋快樂長大的移工們

單位_演摩莎劇團、九歌兒童劇團、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國立中央大學戲劇暨表演研究室、台灣人權促進會、桃園市群眾協會、勵馨基金會、台灣關愛之家協會、燦爛時光:東南亞主題書店、中華官心協會、內政部移民署